1、什么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程?
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对所在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2、工程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进行分户验收?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如果已选定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应参加。
分户验收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3、分户验收主要检查哪些内容?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
户内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室内空间尺寸偏差;
(2)门窗安装质量;
(3)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4)防水工程质量;
(5)栏杆安装质量;
(6)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7)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8)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9)其他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10)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共部位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外墙面施工质量;
(2)楼(电)梯、通道、地下室等公用部分的安全和使用功能;
(3)建筑节能施工质量。
4、精装修验收有何不同?
住宅精装修工程分户验收分两个阶段验收:
第一阶段为土建工作量基本施工完毕,在交付精装修前进行分户验收,形成土建毛胚房分户验收资料;
第二阶段为精装修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分户验收。
5、分户验收由哪些人参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分户验收小组组长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物业公司人员等为小组成员
已预售的商品住宅,应当有业主代表参加。
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必须有哪些人签字确认?
分户验收合格后,应当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由建设单位在综合验收结论栏内加盖分户验收专用章。
7、分户验收资料应包括哪些内容?
(1)分户验收方案;
(2)分户验收小组成员组成;
(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见表1);
(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公共部位)》(见表2);
(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见表3);
(6)分户验收小组发出的整改通知及责任方的整改报告等。
住宅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出现分户验收质量不合格时,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建筑工程外墙制作工程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开工竣工日期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
分户验收资料应整理、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专项保存,存档期限不应少于10年。
建设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分户验收方案、分户验收小组成员组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10、主管部门会对分户验收工作哪些内容再核查?
(1)是否按分户验收方案的全部内容进行了检查;
(2)是否按规定填写分户验收记录;
(3)查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完毕;
(4)实体核查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是否存在异常差异(实体核查户数为总户数的1%,且不少于3户);
(5)分户验收表及分户验收汇总表中签字盖章是否齐全。
如核查发现分户验收纪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严重质量问题时,终止验收,经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