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测绘地理信息局、人防办联合印发《四川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指南(试行)》。
根据《指导意见》,四川省将实施“多测合一”改革,即把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规划测绘、房产测绘、地籍测绘等测绘测量工作,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指导意见》提出“五个统一”的改革内容:
1.包括统一开放市场,清理、取消各地涉及测绘市场和测绘成果的行业性保护政策,原则上同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委托给同一家测绘单位完成;
2.统一准入条件,要求测绘单位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证书许可的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内独立承揽或联合承揽“多测合一”业务;
3.统一技术标准,制定省级“多测合一”技术指南;
4.统一窗口服务,鼓励一个窗口接收“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资料,并将其推送给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防、消防等部门;
5.统一办事流程,包括测绘服务单位遴选、测绘项目备案登记、进场测量作业、测绘成果提交、汇交相关职能部门、接收使用成果等六项流程。
文件原文:
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指导意见》和《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31号)关于“多测合一”工作要求,特制定《四川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指导意见》和《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对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反馈。
附件:1.四川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指导意见;
2.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指南(试行)。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