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工程造价工作贯穿于建设工程的全过程,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正处在实践变化快于理论形成的大变革时代,但造价咨询行业相对沉稳,波澜不惊,不论是业务模式还是咨询服务形式都比较单一和传统,市场化程度低,计价方式仍停留在依赖清单定额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的阶段,并未形成独立于政府定价的被市场所认可和接受的高效有效创新性的计价技术。
一、住建部《工程造价行业“十三五”规划》内容
今年5月份,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发布《工程造价行业“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1、到2020年,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既然是市场决定工程造价,那么,就减少政府对工程价格的干预,把定价权完全交给市场。
2、全行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500亿元,人均年产值突破40万元。初步测算从业人员约37.5万,属于小众的行业,还有扩容的空间。
3、打造20家可承接国际工程咨询业务、产值过10亿元的大型企业,100家可承担以造价管理为核心综合工程顾问业务、产值过亿元的大中型企业。
追求企业追求规模意义不大,与其大而不强,不如专而精小而美,造价咨询业务有其特殊性,不需要人海战术,不是靠人多,而是专业细分,咨询服务的质量也不完全取决于公司规模,而是个人品牌,是由执业人员的专业水准及投入度所决定,与公司关系不大。承接国际工程咨询业务和综合工程顾问业务需要外向型复合型人才,但造价咨询行业人才匮乏,这就决定了所能承接的业务比较低端,高端复杂的业务也做不了,这恰恰是中国造价咨询业的短板和瓶颈。中国造价咨询业格局太小,业务面太窄,应该开阔思路,以更宽广的视野重新审视这个行业。
4、要建立市场统一的计价规则,按照简明适应、传承和扬弃相结合的原则,制订《工程造价费用构成通则》,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国际接轨,完善工程量清单项目划分规则。开展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绿色建筑、低碳建筑及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定额的编制。要加强对市场价格信息、造价指标、指数、工程案例信息等各类型、各专业造价信息的综合开发利用,丰富多元化信息服务种类。
笔者认为,这些计价规则、定额、价格信息就是套在造价人身上的绳索,造价人一直被政府那只有形的手牵着走,又不能离政府定价太远,造价人似乎也离不开这根绳索,产生依赖性,没有这根绳索就找不到估价、核价和定价的方向和依据。套定额成为造价人的“核心技术”,是安身立命之所在,所以,造价人就紧紧抓住这根救命绳索,这根无形的绳索限制他的思维,遮挡他的视野,束缚造价领域的技术创新业务创新,既不能为委托人创造更多的价值,也不能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更是与实际严重脱节。
定额计价是最烦琐争议最多效率最低的计价模式,应该按建造成本大类进行报价,如定额系统每项子目都包含人材机消耗量,而实际成本测算是按大清包劳务成本+大宗材料成本+实际机械台班,其中劳务成本本身已包括零星材料和小型机械,不必另行计取,包含在劳务综合单价中,按多少钱一平方承发包;大宗材料分别根据材料的不同类型的工程量乘市场价;机械如果是自备则按折旧率分摊,如果是租贷按实际租金,其他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都是在直接费上乘相应系数。这样的计价方式看似简单,却是最好的计价方式。是把复杂问题简单化,而不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计价的目的是什么?确定交易价格。套定额也是为了计价,但计价并不一定依靠套定额。
你要市场化,就要淡化定额,欧美发达国外没有定额,定额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前苏联的遗产,你要与国际接轨,你还死抱定额干嘛。《规划》应该有前瞻性,却超越不了历史的局限性。
5、以BIM技术为基础,以企业数据库为支撑,建立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信息系统。这个应该积极拥抱,尽快实施。BIM与造价技术要深度融合,开发基于BIM技术的造价管理系统。咨询企业最大的价值不是业务量而是积累的历史数据,应该挖掘数据价值。
6、要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探索在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中实行差异化管理。
二、《上海市工程造价管理“十三五”规划》内容
日前,上海住建委发布了《上海市市工程造价管理“十三五”规划》(沪建标定[2016]762号)(以下简称《规划》),与住建部的《工程造价行业“十三五”规划》的框架差不多,但作了细化和本地化。
《规划》是行业发展大方向:让市场决定工程造价,促进行业转型升级,转变工程计价方式,实现工程造价的公平 、公正、科学合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目标宏伟,其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要实现谈何容易。
1、 市场决定工程造价
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是《规划》的核心思想,两个《规划》都把它放在突出的位置来强调,但鲜有具体明确的方案,怎么让市场决定工程造价?依我之见,就是放弃政府定价,回归市场定价,但《规划》又强化定额的作用,投入大量人力要新编空缺的定额,修编现有的定额,增加定额更新的频率,加强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似乎存在矛盾或者时机未到。
若政府总是编制定额和发布信息价,则是越俎代疱,定额编制和信息价的收集的主体应该是企业而不是政府。一是企业情况各不相同,生产力水平参差不齐,同一项目单位所消耗的材料人工机械不尽相同,何必要根据你政府定额来报价和定价呢?实际操作中承包商也不是按定额报价,而是按成本报价,而成本是按劳务分包价格、大宗材料采购量价、施工机械采购或租赁费用等几大块测算真实的成本,然后加管理费、税费和利润进行报价。
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报价不必依据定额和信息价,不必进行综合单价分析,价格包含一切,包括刚性成本、项目利润预期、市场分析和投标策略等。
政府引导各方合理定价,何为合理定价?价格=成本+利润,对企业来说,利润是多多益善,但除非是垄断,否则,大多数企业没有利润护城河,不太可能获得超额利润,利润的多少取决于供需状况,定价时已经考虑市场因素,否则,就不能成交。而凡成交的价格就是合理的价格,当供不应求时,高的价格是合理的,即使是暴利;当供过于求时,低的价格是合理的,即使是亏本。不是去掉最高价去掉最低价就是合理价。
厘清政府和市场的服务边界,明确政府工程造价服务清单,清单外的交给市场,适应工程造价市场化趋势。让行业协会和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或政府购买相关服务,小政府大社会。
2、强化定额作用,加大定额修编投入
《规划》指出,估算指标覆盖专业少,消耗量和工料机价格测算的基础数据科学性不足,定额修编周期过长。到2020年,构建完整的科学合理的工程定额体系,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编制管理办法》,明确定额编制及修订的依据、方法、程序、周期等事项,建立定额全面修订和局部修订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满足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能建筑等工程对计价依据的需求,推进定额精细化、全覆盖。为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发展,根据需要及时编制、修订、补充。
对定额编制的具体细节可谓不厌其详,对市场化定价的具体方案却付之阙如。
估算指标覆盖专业少,其实这不用政府操心,估算一般是按经验指数,参考类似工程数据,根据工程实际,结合当时的市场走势及未来趋势,很多是拍脑袋的。
消耗量和工料机价格测算的基础数据科学性不足,这是实话,定额消耗量和工料机价格测算与实际偏离值太多,也不知从何而来。当然,定额是静态的,而造价是动态的,本来就参考意义不大,再加上定额基础数据的科学性不足,以此计价当然就有先天缺陷,有误导性,缺乏合理性。
上海额定更新周期是足够长的,从2000定额后一直没更新。不过,造价人员也不希望定额变来变去,都大同小异。笔者认为也没有修编的必要,既然是坚持市场化导向,应由企业定额取代政府定额,由政府定价转向市场定价。一些项目已经使用港式清单和国外清单,基本不用定额了,修编定额给谁用?
《规划》要求发挥企业、科研单位、社团组织等社会力量在工程定额编制中的基础作用,逐步组建一支稳定的定额编制专家团队、动员一线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定额测算,提高定额消耗量工程现场的匹配程度。
这些社会力量去帮助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或许更有意义,企业有这个需求,却没有这个力量。
3、完善信息价搜集和发布机制
《规划》指出工程造价信息搜集和发布机制尚不完善,信息来源多元化程度不高,造价信息数据标准化、资料收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造价指标指数分析方法尚需科学化,开展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的社会力量不足,政府提供工程造价信息的服务边界比较模糊。
《规划》提出如下要求:
制订《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办法》,明确造价信息的发布内容、采集方式、发布主体、审核校验等内容,规范造价信息发布行为,完善造价信息发布机制,为工程建设各阶段提供可靠准确、贴近市场的造价信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计价方式的转变,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材料信息价没有通用性,不同厂家不同品牌不同档次不同规格,其价格相差很大。你也无法做到造价信息的收集的及时性、完整性和通用性,信息价可作计价参考,但不是依据,并且应由行业协会或社会组织发布,而不是政府发布。
4、工程计价依据解释与争议调解机制
上海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与争议调解机制,这个可以有,此为《规划》最大亮点。
工程造价领域的争议纠纷特别多,可以说,造价人员很多时间是用来处理和化解双方争议的。首先,同一工程项目,不同的计算主体,导致计算结果差异,大家争论不休,增加社会交易成本。之所以让不同的人计算同一个工程,是因为不信任感。其次,由于其立场不同,角度不同,对定额规范合同产生不同的理解,当然都是尽量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方向去理解和解释。最后,工程实施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各种各样不可预见的事,如重大设计变更、各种原因的停工、建材价格人工价格的剧烈波动等建造成本发生根本性的变动,原有约定失效而产生纠纷。
纠纷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调解十分必要。国外都有调解机制。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ASCE)对合同争议管理进行创新,对争议多的工程引入“争议评审委员会”DRB(Dispute Review Board),作为对美国标准施工合同的补充。DRB解决争议的成功率极高,世界银行指出:“DRB在避免将争议提交仲裁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FIDIC在借鉴DRB成功经验上采用“争端裁决委员会”DAB(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替代了工程师对雇主与承包商的争端作出决定。DAB作出的裁决虽不具有法律意义的强制执行力,但对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通过独立第三方采用非正式程序解决合同纠纷,大大减少处理纠纷的社会成本,保护良好的商业关系,有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保护了各方的利益。
解释与争议调解如何运作
(1)计价依据解释、答疑与补充说明: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编制概算、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中对工程计价依据存在不同理解,以官方解释为准。
(2)争议调解: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对执行本市发布的计价依据产生分歧或矛盾时进行协调解决,以调解委员会结论为准。
(3)计价依据解释应根据现场当事人的陈述,结合查看现场当事人提供的资料,核实有关情况,进行解答,应该是中立的,不与当事人有利益关系,否则,应回避。计价依据解释以口头答复为主,不具法律责任;特殊情况(涉及行政管理、司法调查等)需要书面答复的,由市市场管理总站组织专家论证,并统一回复意见。
(4)市市场管理总站按专业选派专家为争议调解人员,并将争议调解有关资料归档、留存。
(5)各方当事人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根据合同约定提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裁决。
5、新技术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
探索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积极推进与BIM技术相配套的计价规则、造价管理应用规程,充分发挥BIM技术在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基于BIM技术的造价协同管理。
BIM技术早已在工程造价中得到广泛使用,算量软件具有BIM的基本要素:三维模型可视和工程量计算,但这些应用是初级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 BIM要实现数据共享和融合、各专业的造价协同管理、数据的动态即时更新等功能还有待时日。
完善工程造价“大数据”分析系统,制订全市工程造价信息数据标准,充分运用工程招投标、竣工结算数据库的“大数据”信息资源,对各类工程要素价格进行整理、统计、分析与总结,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补充、修正、完善价格信息,不断提高造价信息服务质量。重视已完成工程数据资料的积累和数据库的建立,倡导工程师将经办的已完工程的资料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收录到数据库中,实现建设行业工程造价信息资源的共享,为测算各类工程的造价指数提供依据。
大数据其实没有想象的难,造价咨询业积累海量的数据,都零碎地分散在工程师的电脑中,没有进行结构化存储与处理。《规划》提出具体方案:一是制订数据标准,二是工程师按标准格式填报。这是不够的,大数据技术不只是数据的积累,还须进行数据处理、分析、挖掘和数据智能化。
6、推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可持续发展
造价行业不同于其他行业,一是小众,二是专业。因小众,即使有丑闻也不会成为公共事件;因为专业,所以,谨小慎微地维持职业尊严和行业形象,不像一些行业愚蠢到自毁长城,把整个行业做坏。
(1)创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建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系统,加强行业诚信体系的建设;强化行业自律能力。
(2)加强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动态检查机制,加强对成果文件、资料的定期专项检查,强化造价咨询企业以质量管理为核心的服务意识,规范造价咨询行业市场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3)《规划》提出加强工程造价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抽查。这与改革精神不符,应淡化企业资质和个人资格,以企业业绩和个人能力为导向,让市场决定企业的命运,进行优胜劣汰。企业资质和个人资格本质是政府许可和认定,并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和个人的实力。
(4)加强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建立与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资质管理资格管理系统与信用信息系统的整合。
7、拓展业务范围
鼓励造价咨询机构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为基础,通过融合其它专业咨询服务,进一步拓宽造价咨询服务内涵,拉伸产业链提高咨询服务的能力;鼓励本市造价咨询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培育一流的造价咨询企业,支持本市造价咨询企业起身全国,走向世界。
怎么延伸服务领域?现在造价咨询服务局限在全过程造价控制、编制清单、概算、预算、结算、造价审核等工作,应该进行延伸,向前端延伸,可以承接设计优化、工程策划等业务,向中端延伸可以承接工程管理和工程顾问等业务,向后端延伸可以承接资产评估、尽责调查、运维管理等业务。
那么,高端业务需要配备高端人才,培养一批视野开阔、专业精进、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造价咨询行业领军人物。北京上海聚集了全国优秀人才,行业领军人物扎堆在中心城市,但不一定都是具有全球视野的人才。
8、增加造价科研力量
中国各种各样的研究院可以说多如牛毛,但笔者没听说过什么地方有造价研究所。应尝试成立造价研究所,政府增拨造价科研经费,加大与造价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力度,通过科研成果的转化,实现造价管理水平的提升。用科学理论促进工程造价管理事业的持续发展。中国造价管理水平原地踏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相关的科研,缺乏理论指导。
如研究优化工程价款结算机制,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转变结算方式 ,探索过程结算、分段结算、简化竣工结算,探索竣工结算文件(结算书)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之一,引导工程结算按约定及时办理,遏制工程款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