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公开征求《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
●意见征集时间:2021年1月14日-25日
●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
推行总价合同,在计价结算和审核时,仅对合同约定的变更调整部分和暂估价部分进行审核,对总价包干部分不再另行审核。
●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等新兴职业(工种)的建筑工人培训,支持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专业作业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
●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墙体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5%)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
具体如下:
一、加强招标投标制度建设
●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推行评标定标分离方法;
●推进招标投标全过程电子化,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和异地远程评标。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创建优质工程的,编制招标控制价和预算应按浙江省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优质费不可竞争。
二、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
●支持专项咨询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转型。
●对有效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省投资、降低运维费用及延长设计寿命的,建设单位可按所产生效益的一定比例给予全过程咨询企业奖励。
三、实施工程造价和标准管理创新
●开展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全国试点工作;
●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机制,优化估算指标、概算定额的编制发布;
●健全价格信息预警机制;
●适时适度提升安全、质量、性能、健康、节能灯强制性指标要求。
四、加快向基础设施和专业领域专项
●支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领域的骨干企业向建筑工业化转型,提升工程总承包能力;
●支持具有产业优势的钢结构、装饰、智能、幕墙等专业承包企业向专业化转型,走“专、特、精”道路。
五、绿色建筑迈上新台阶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5%以上;
●钢结构建筑占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并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六、产业发展树立新优势
●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保持在5.5%以上;
●加快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实现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
●形成一批设计、施工、研发一体化的专业承包企业。
七、科技创新打造新平台
●政府投资项目智慧工地覆盖率达100%,物联网及时在50%以上智慧工地实现集成应用;
●累计建成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达到150家以上。
八、质量安全保障形成新机制
●完善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主要责任、政府监督责任的相互衔接和制约的质量安全体系。
●到2022年年底,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基本健全;智慧工地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
●到2025年年底,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的法规、标准和保证体系基本完善。
文件原文:
现将《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限:2021年1月14日-25日。以上期限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至:384084121@qq.com。
2.电话至:0571-81050840。
3.寄送至: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邮编:310005。
附件: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