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杭州市住建委发布《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
1、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3、对无证项目进行施工和监理的企业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扣除该企业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我委起草了《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公众对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0年7月15日—2020年8月14日
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人:汪汛 联系电话:0571-85085158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311室
电子邮箱:sjtuwangxun@163.com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