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布《关于交通建设项目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通知》。
1、8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必须招标的交通建设项目要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同步推行“不见面”开标。
包括招标文件编制与备案、场地预定、交易信息发布、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保证金或担保的递交、开标评标、中标通知书打印等。
2、8月底前,对2类项目开展远程异地评标。
投标人数较少、竞争性不强的项目;
标的金额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委专项巡视组有关整改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建设了“湖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通子系统”(以下简称“交通平台”),拟在全省交通建设项目中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全省交通建设项目“交易一张网”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对进场交易项目统一在交通平台中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得另行开发本地的交易系统,已开发运行的应自本通知下发后终止运行,确保今年7月底前,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现“全省一张网”。
二、全力做好交通平台的测试及运行工作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积极对接,共同落实好交通平台在本地的测试及运行相关工作,务必在今年6月底前处理好推进电子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要求规范进场交易项目的电子化备案程序,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根据《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建设方案》(湘资〔2019〕37号)要求,加快落实经费,积极准备系统部署所需网络硬件资源(含网上开标系统),合理建设符合本地实际的配套系统及评标场所设施设备,做好管理账号开设、数据对接、运行维护、检测认证、安全防护等工作,确保交通平台和配套系统稳定、安全运行,满足各类交通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需求。
三、全面推行交通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抓紧制定工作推进方案,自今年8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与备案、场地预订、交易信息发布、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保证金或担保的递交、开标评标、中标通知书打印等全部通过网上完成,应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并同步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减少交易现场的人员聚集,着力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市、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管的交通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应统一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招标结果备案流程,原则上实行“受理、审核、备案通过”三环节备案制。各市、县交通运输局按附件要求配置好工作人员后,由所属市州交通运输局汇总后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再统一分配下发账号、初始密码。
四、积极推进交通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
各地要进一步加快推进交通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各项工作,今年8月底前应对投标人数量较少、竞争性不强,或标的金额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实行远程异地评标的具体项目规模和条件按照省公管办发布的文件执行。
五、加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相关培训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及时组织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市场主体的组织宣贯和培训,确保市场主体熟悉交通平台的业务流程和实施操作,适应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需要。涉及到交易规则、评标办法等政策解读,由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涉及到交易系统的操作,由市州交易中心负责,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派系统开发专家进行授课。对评标专家的操作培训,由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安排。
六、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配合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站在全面防控疫情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高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推进交通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按要求倒排工作时间,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