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1、自2020年9月1日起,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质量检测、工程监理四类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公路、水利等专业资质延续审批仍按原规定办理。
2、发现申请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19号)精神,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根据《河北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冀放管服小组〔2020〕1号)要求,决定对我厅负责审批的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9月1日起,我厅负责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质量检测、工程监理企业,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信用档案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在资质有效期届满时,对其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公路、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不在本次告知承诺制范围内,仍按原规定办理。
二、按照告知承诺制申请资质延续的企业,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hbzwfw.gov.cn/),按现行的相关资质标准,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对本企业符合延续资质标准条件的情况作出承诺,完成资质延续申请。建设工程企业应对承诺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我厅将根据企业告知承诺,直接为上述企业办理资质延续相关手续。发现申请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我厅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并列入我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健全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推动我省建筑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