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株洲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组织模式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达到法定额度必须招标的,在可研审批后,原则上采取以下两种招标组织模式:
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
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勘察、初步设计、监理)+工程总承包招标。
2、鼓励招标人将立项咨询、投融资策划、招标代理、造价、项目管理、BIM咨询等其他事项,部分或全部纳入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
3、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且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遵照执行。
央属、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