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题丨盘点去年两会有关建筑业的一些提议,实现的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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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全国聆听。


两会声音,全国聆听。在2018年两会期间,作为建筑企业代表的孟凤朝(原中国铁建董事长),为建筑业喊出了心声,赢得了大家的高度肯定。

那么一年过去了,当时孟凤朝提出的建筑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今咋样了?

中国中铁的董事长李长进作为今年的两会代表,又为建筑企业鼓与呼了哪些问题呢?


2018年两会:孟凤朝的鼓与呼

孟凤朝在2018两会中提出的问题:

1、有关保证金

2016年6月,国务院发布通知,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种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但是几年后又发生了变化,我们的钱还照交不误,保证金又以别的形式回来了。

另外一方面是这两年建筑企业资金回笼难的问题是越来越严重,具体表现为:工程预付款减少、验工计价滞后、项目竣工验收工期延期、工程结算不能如期完成。保证金是取消了,但大量的资金又被别的地方占用,资金压力越来越大,使企业经营变得愈加困难。


2、项目属地要求成立公司的问题

一方面国资委要求我们“瘦身健体”,另一方面在地方进行项目投标过程当中地方政府和业主会在标书中注明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当地成立实体公司。而这两者间就发生了冲突,“瘦身健体”的任务不但难以完成,还萌生了很多的空壳公司。


3、对于分包和转包的界定

公司在拿到总承包项目后,会给各具优势的子公司来干,但是这可能就变成了违法分包和转包一遇到这个问题我们就提心吊胆。实际上这就是一家人,老子拿了活让儿子干,这算不算分包转包?算不算违规?又如何来界定两者呢?

2019年两会:李长进的鼓与呼

李长进在2019年两会中提出的问题:

2016年5月,部署推动中央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要求用三年时间压减20%左右法人户数、将企业管理层级控制在4级以内。两年多来,尽管央企“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已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仍存在边“压减”边增长的现象,尤其是在建筑央企中。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李长进分析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1、地方考虑政绩设限

尽管国务院、住建部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建筑企业在跨省承揽业务时,地方政府不得直接或变相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但是这些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增加当地GDP和税收,或明文规定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要求企业在当地设立公司,有的地方还要求企业在当地设立总部基地、建造地标性的总部大楼,否则不允许投标或者中标。

近三年,中国中铁为了市场开拓需要或响应当地政府要求,在压减存量的同时,又新设了属地化子分公司51户。

2、建筑市场模式的转变

近年来,国内外广泛创新推广BT、BOT、EPC、PPP等模式,加上传统的BT、BOT等模式,均需要成立项目公司。截至2018年底,中国中铁投资PPP项目共175个;BOT项目41个,近三年新增法人项目公司100户。

3、服务国家战略的因素

央企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参与国际化经营。近三年,中国中铁新设境外子分公司、代办处70余户。

李长进在2019年两会中给出的意见和建议:

1、首先,优化企业“压减”外部环境

中央政府要督促各地方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打破行政性垄断,清理废除妨碍构建统一开放建筑市场体系的规定和做法取缔地方政府设置的不合理准入条件,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 境,促进企业自由流动,减轻企业负担。

2、优化调整财政和税收政策

明确建筑企业承包工程项目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统一在项目所在地缴纳。

3、优化调整地方的考核政策

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优化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政策,减少GDP考核权重,从源头上降低各地方政府要求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地设立子分公司的迫切性。

4、优化企业“压减”的审批程序

精减公司注销的工商、财政、税务、统计等审批环节,提高“压减”工作审批效率,为企业“压减”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企业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不移聚集主业,加大内部重组、处僵治困力度,及时清理“空壳企业”、落后过剩产能。

两会建筑之声的深度解读

1、关于保证金问题

其实保证金设立的初衷是好的,只不过有些保证金已不再适应当前建筑市场发展的要求,偏离了当初设立保证金制度的初衷,加之少数地方自行规定了名目繁多的保证金,这些都给建筑业企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影响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所以这也是大家对于保证金“喊痛”的原因。

那么实际上早在2015年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上,孟凤朝就向李总理汇报了这个问题。会后不久,国务院就印发通知,规定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四项之外,其他的保证金一律取消。据估算,那次清理盘活建筑业企业资金近万亿元。

当然那次整治还不算彻底,到了2018年两会上孟凤朝又再次呐喊,得到了大家高度关注。所以大家可以看到2018年3月两会一结束,在2018年4月的国常会上,李总理就又对此做出了重要指示。

既然该清理的清理、该取消的取消了,何必又把“老账”翻出来?那是因为保证金虽然是取消了,但大量的资金又被别的地方占用,比如工程预付款减少、验工计价滞后、项目竣工验收工期延期、工程结算不能如期完成...资金压力越来越大,使企业经营变得愈加困难。

而对于上面这些问题,各个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都在着手解决,例如广东省2018年就已经开始实行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该文件力促实现施工过程结算,以防范对工程款的拖欠。

2、关于企业“瘦身健体”边减边增问题

上面大家看到,这个问题是2016年开始推行的,2018年两会(孟凤朝提及)、以及今年两会李长进再次提到了这个问题,可见这个问题的解决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从上到下下大功夫的。

这个问题的主要症结就在: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企业压减企业户数,缩短管理链条。这些企业认真地去压减了,但现在各地都要求收入利润入统,也就是要求在当地设立企业如果不在当地注册企业,就不能投标,不能中标。一面是动辄具有强大吸引力的几百亿元的大工程,一面是国资委要求的“瘦身健体”,令建筑企业常常陷入“两难”。

所以很多时候企业为了拿订单,硬着头皮在每个地方都设立一个公司,这些公司有些基本上是空转,资质达不到要求,也不可能保证工程质量。中央的决策是为了降低企业成本,实现精细化管理,为企业“瘦身”。但新设立公司,需要大批管理人员,资质也不符合,没有资质,不可能有业绩,还会造成企业成本大幅增加。

那么对于这个问题,李长进也给出了建议,就是要求工程项目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统一在项目所在地缴纳。因为如果税收入统设在项目所在地,而不是在机构所在地,就不用再新设立公司。当然了,这个建议虽好,不过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开个口子。

那么李长进带来的另外一个建议就是减少GDP考核权重,从源头上降低各地方政府要求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地设立子分公司的迫切性。

这个建议是非常不错的,因为可以这样说,除了我们建筑企业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公司这个焦点问题外,目前地方政府所面临的债务问题、房价问题、转型问题、供给侧改革问题...等等很多问题都是过往以GDP考核为纲所产生的后遗症。

这块实际上中央也想转变考核办法,但是你不以GDP作为考核重心,那就需要其他的方式来代替,而目前看来好像还没有更好的考核办法,因为你的考核如果不能够量化或者是数字化,那是否会产生别的副作用呢?所以这个是一个摆在中央以及地方面前的一个难题,不过我们坚信这个问题肯定是难不倒他们的。

当然了对于建筑企业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公司这个问题,其实相关部门一直在努力。如2019年2月1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提出:招标人不得排斥民营建筑企业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不得要求民营建筑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从民营建企着手,开了一个好头

3、对于分包和转包的界定

对于这个问题,住建部给出了明确的答复,那就是2019年1月9日住建部官网发布新版《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里面提到的第一条: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属于转包,是属于违法行为。所以住建部给的回复就很明确了,这就意味着老子拿了活让儿子干,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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