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模式丨雄安建设管理四大“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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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关于雄安的政策不断,雄安新区的发展如火如荼。短短两月内,国务院、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发布了雄安新区的总体规划、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方式、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深化改革雄安新区的指导意见,指明要破除招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的隐性壁垒、在京各类事业单位向雄安新区疏解等任务。这些政策规定,是雄安工程建设发展的“风向标”。

正式批复《总体规划》,提出六点要求

国务院正式批复《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

据“雄安发布”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的消息,日前,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务院正式批复《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2018年12月27日下午,河北省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全面落实中央批复精神和《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年)》。

会议强调,中央批复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标志着雄安新区进入大规模发展建设的新阶段。要举全省之力,全面推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要着力完善雄安新区规划体系,把每一寸土地规划得清清楚楚后再开工建设。

二要积极出台配套政策,为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提供有力政策支撑。

三要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

四要扎实稳妥推进征迁工作,切实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五要加大交通、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力度,切实治理和保护白洋淀生态环境。

六要加强科学管控,确保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发布《招投标管理办法》,含25个亮点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2019年1月11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此次发布的《办法》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的法规体系相比,有许多亮点、突破以及独到之处,值得政采人加以借鉴。

建设项目审批“一会三函”,四步搞定

2019年1月21日,从2019年河北省两会上获悉,河北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雄安新区全面实施建设项目“一会三函”审批制度。

建设项目“一会三函”审批制度是推进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一会”指召开会议集体审议决策,“三函”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函、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施工意见登记函。这意味着,具体建设项目开工前由数十个审批事项优化为“一会三函”4个环节,这将明显缩短雄安新区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间。

建设管理

河北将举全省之力建设雄安新区成为创新之城、智能之城、绿色之城。不折不扣落实规划纲要和总体规划,做好城市设计、街景设计、建筑设计,努力塑造中华风范、淀泊风光、创新风尚的城市风貌。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开发建设,抓好容东片区和高铁站片区、启动区、白洋淀治理和保护等十大工程建设。

破除招投标等对民营企业隐性壁垒

1月2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明确:

■破除信贷、招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的隐性壁垒,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意见》在其他方面,也明确:

■支持在京国有企业总部及分支机构向雄安新区转移,在疏解中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推动在京各类事业单位向雄安新区疏解,在疏解过程中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

■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对需要分步实施或开展试点的税收政策,凡符合雄安新区实际情况和功能定位的,支持在雄安新区优先实施或试点。

雄安新区新的建设管理模式为工程建设领域指引了新的发展方向。

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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