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试点多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改革,减、放、并、转、调、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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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近日发布《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取消、下放、合并、转变管理方式、调整审批时序、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第一批)》,即工程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减、放、并、转、调、诺”6张清单。这是该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在重庆等地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采取的重要举措。

工程建设项目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9月17日,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梳理确定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130项政务服务事项。在此基础上,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形成了“减、放、并、转、调、诺”6张清单。

“减”——精简审批事项。一步到位减掉了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消防方案设计技术审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施工合同备案等15个审批事项,占审批事项的20%。仅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1项,就可为业主单位节约50天左右时间。

“放”——下放审批权限。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5个事项放权给区县实施及办理,并切实解决放权不协同、不配套等问题。

“并”——合并审批事项。把原有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取水许可等23个审批事项并为8项,大幅缩减了审批程序。

“转”——转变管理方式。将园林绿地指标审查、电力保护审查等11个审批事项转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由规划部门统一征求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单独审查,有效提升了审批效率。

“调”——调整审批时序。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取水许可审批等7个事项的办理完成时序要求进行调整,放宽了相应阶段项目审批流程的前置条件。

“诺”——推行告知承诺。积极探索创新,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节能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21个审批事项时推行告知承诺办理方式。

下一步,重庆市将继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程序、缩减申请材料,全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质增效。

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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