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今年再升级。
近日,人社部劳动监察局、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下发《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细则》共有考核指标65项,重点明确以下内容:
解决政府项目欠薪
1、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
2、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
3、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款、欠薪情况台账,并动态更新。
整顿建筑市场
1、落实监管责任,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2、制定建设单位对工程款支付实行担保制度等具体实施办法。
3、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4、不得批准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新项目开工。
落实清偿欠薪责任
1、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2、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
实名制
1、推行实名制管理。要求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并覆盖7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2、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要求覆盖8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30个部门联合惩戒
2018年7月12日,人社部公布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人社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住建部等30个部门和单位,将对违法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针对首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主体:
■限制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禁止其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依法限制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依法限制、暂停或取消政策性资金、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对其支持;
■在申请股票发行、债券融资、银行信贷、外汇额度等方面,采取限制性措施,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切实加大其失信成本。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未来将加快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黑名单"信息的频次,至少每季度推送一次。
具体如下:
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
关于印发《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8〕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有关规定,现印发《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请认真贯彻执行。
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代章)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