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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某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分项工程的单价一栏用文字表示,随后一栏用数字表示,分项合计用数字表示。在进行评标时发现,投标人A、B、C的投标文件存在数字性错误。:招标人分项工程错误简表如下表所示

问题:

1、投标人A、B、C的计算错误应该如何改正? 

2、如果投标人拒绝改正错误,该怎么办?.

答案:

1、投标人A、B、C的计算错误如何改正?

招标文件一般规定数字错误改正的要求为:

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由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误,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对单价进行修正;

③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投标人A明显属于合价计算错误,根据数字错误改正原则②,A的总价应改为400 000元。对照标底,投标人B的数字错误明显属于单价书写错误,根据招标文件数字错误改正原则②应该将B的单价改为4000.00元。投标人C 的错误属于单价项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同,而用数字表示的单价与数量的乘积等于合价。依据招标文件数字错误改正原则①,应以文字表示的单价为准,改正用数字表示的单价,这样其总价应改为3 500 000元。

2、如果投标人拒绝改正错误,该怎么办?

若投标人拒绝改正诸如书写性或算术性的细微偏差错误,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采取拒绝其投标文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量化标准,在详细评审时对细微偏差做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案例二

背景资料

某火力发电厂工程,业主采用交钥匙合同。为此,业主依法进行了公开招标,并委托某监理公司代为招标。在该工程招标过程中,相继发生了下述事件:

事件一:招标公告发布后,有10家单位参加了资格预审报名。监理人员经过对这10家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A、B、C、D、E、F等6家单位为投标人。但业主认为B公司拟采用的锅炉本体不是由本地企业生产的,指示监理人员不得向B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事件二:在现场踏勘中,C公司的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补充勘察,并当 场向监理人员指出招标文件中地质资料有误。监理人员则口头答复:“如果招标文件中的地质资料确属错误,可按照贵公司勘察数据编制投标文件。”

事件三:投标人D在编制投标书时,认为招标文件要求的合同工期过于苛刻,如按此报价,导致报价过高,于是按照其认为较为合理的工期进行了编标报价,并于截标日期前二天将投标书报送招标人。日后,D公司又提交一份降价补充文件。但招标人的工作人以“一标一投”为由拒绝接受该减价补充文件。

事件四:开标时,由于交通堵塞,有关领导不能准时到会。招标人临时决定将开标会议推迟至提交投标书截止时间后1小时举行,开标会议由市发改委主任亲自主持。

问题:

1.在事件一中,业主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2.在事件二中,有关人员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3.在事件三中,是否存在不妥之处?请一一指出,并说明理由。

4.在事件四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答案:

问题1:

答: 业主做法不妥。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排斥外地区、外部门的投标人 的竞争,否则违反公平原则。

问题2:

答:C公司技术人员口头提问不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人员当场答复也不妥,招标人应当将各个投标人的书面质疑,统一回答,并形成书面答疑文件,寄送给所有得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问题3:

答: 投标人D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合同工期报价的做法不妥,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招标人工作人员拒绝投标人的补充文件不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

问题4:

答: 招标人临时推迟开标时间不妥;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召开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市发改委主任主持不妥,应当由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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