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多的努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简称《导则》)日前正式印发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跨省域的规划建设导则,将助力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实现“一套标准管品质”,为规划管理人员在规划建设、审批过程中提供依据,为规划设计人员编制规划和开展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指导。
《导则》适用于先行启动区范围(660平方公里),示范区整体范围(2413平方公里)可参照执行。其中要求,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的新建地区应按照《导则》要求进行规划建设,更新地区宜按照本《导则》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针对三地标准不协调、不统一而造成的功能不匹配、空间不协调、管理不精细等问题,《导则》在借鉴世界各地跨界共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青浦、吴江、嘉善三地现行标准进行研判与优化,合理确定先行启动区660平方公里统一的技术标准,助推形成一体化空间格局。
按照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分步推进的原则,《导则》内容重点聚焦生态环境、城市设计、综合交通等3个重点领域,形成1.0版本。共100个核心管控指标,其中30个是强制性指标,70个是引导性指标。其中,强制性指标针对规划建设中所需要遵循的底线制定,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内容。
在生态环境方面,为构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格局,《导则》从生态空间、生态景观、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建构了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管控指标体系。重点内容包括:管理范围内禁止陆域污染排放;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占用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重要河流水域;作物种植项目(含棚内通道)破坏耕作层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面积的15%;水产养殖项目硬化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面积的20%。
在城市设计方面,为了塑造江南韵、小镇味和现代风共鸣的生活场景,《导则》从城镇和乡村两个方面构建了示范区城市设计管控指标体系,如新建或更新地区实现护岸100%生态化建设,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不低于15平方米/人。
在综合交通方面,围绕打造绿色高效多样的综合交通系统,《导则》从公共交通、道路交通、特色交通和智慧交通四个方面建构了示范区综合交通管控(指标)体系,以交通枢纽为核心整合空间要素和配置资源,探索跨省域交通一体化衔接技术,创新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智慧交通组织方式,践行绿色出行,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其中,公共交通方面,《导则》提出,3万人以上的居住区应设置首末站,新建居住区应按每2万人设置1处首末站。新增或更新绿色公交车辆比率应不小于90%。
聚焦智慧交通,《导则》提出,对道路基础设施进行全要素智慧化建设改造。推进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智能化建设升级。推进建设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交通信息共享平台。打通跨区域、跨部门交通数据壁垒,整合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交通数据信息,融合相关企业交通大数据。